《爱潮喜爱》这本的小说,书中迟舟舟陆川的故事非常有趣:为了补偿我,分手那天,陆川让我选一样东西带走,什么都行。我毫不犹豫地指向站在他身后的男人:「我要他,肩宽腰细大长腿,我惦记三年了。」 舔了霸总三年,我得到了一个 BE 结局。为了补偿我,分手那天,陆川让我选一样东西带走,什么都行。我毫不犹豫地指向站在他身后的男人:「我要他,肩宽腰细大长腿,我惦记三年了。」陆川惊了:「你是不是疯了,他只
舔了霸总三年,我得到了一个 BE 结局。
为了补偿我,分手那天,陆川让我选一样东西带走,什么都行。
我毫不犹豫地指向站在他身后的男人:
「我要他,肩宽腰细大长腿,我惦记三年了。」
陆川惊了:
「你是不是疯了,他只是一个保镖。」
我一把扯过那保镖,抱着他的胳膊笑的得意。
笑死。
陆川还不知道,他这个保镖可是比他牛 B 千百倍的霍氏继承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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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亲爱的宿主,您的全部任务已完成,已获得这副身体的全部使用权。」
「很高兴与您一起度过了三年的时光,咱们后会有期——」
随着「叮」的一声,存在我脑海中三年的系统宣布下线。
老娘。
终于。
自由了!
从我穿书,到现在,整整三年。
三年啊。
为了完成任务,我忍辱负重勤勤恳恳舔了陆川三年。
没错,这三年我什么事都没干,光当舔狗去了。
而陆川就是我舔的对象——陆氏集团太子爷。
只因原主长得太像陆川的白月光,加上原主也喜欢陆川,就这样当了他的白月光替身。
原剧情里,白月光回国那天,就是原主迟舟舟舔狗之旅结束之时。
陆川为了补偿原主,跟她说临走时可以跟他要任何东西。
而迟舟舟这个恋爱脑,放着真金白银和房子车子不要,偏偏求陆川的一颗真心。
陆川这人,你说他深情吧,白月光跑了他不去找,非得整个替身。
你说他渣吧,偏偏跟原主相处三年,愣是为白月光守身如玉。
只是将自己对白月光的宠爱,都转移到原主身上而已。
一言蔽之——逢场作戏。
爱是不能真的爱,不然原主在离开时,也不能傻楞的求他一颗毫无价值的真心。
结果最后真心没要到,反而因为太纠缠陆川,被陆川的白月光发现。
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,原主被车撞,噶了。
呵呵,看吧,想要男人的真心就得付出生命代价。
何必呢?
这种真心狗都不要。